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某香,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重庆万州人,现住重庆市万州区××路××小区××栋××室。
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原告蔡某春的起诉作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刘某香去娄底“信步闲庭”小区工地是为丈夫徐某平讨要医疗费,而不是去阻工。
答辩人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去年11月11日在娄底“信步闲庭”小区工地抬预制板时因脚下的预制板断裂摔成重型颅脑损伤后入住娄底中心医院抢救治疗,由于“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老板预付的医疗费花完后不再积极垫付,导致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被医院停药,后刘某香多次打电话向“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老板催讨医疗费无果后,迫不得已才去工地为丈夫徐某平讨要医疗费的。
二、由于答辩人刘某香需要照顾病重的丈夫徐某平和另一位同室病友黄福生,答辩人刘某香在那段时间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进行长时间的阻工。
答辩人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受伤后除了前几天是工地老板请人照顾外,刘某香赶来娄底后其丈夫徐某平就全由刘某香亲自照顾护理至出院,由于丈夫徐某平伤情非常严重(重型颅脑损伤)需要人全天候精心护理照顾,加之答辩人刘某香为了生计需要又被雇佣照顾与丈夫同室的病友黄福生,因此,那段时间答辩人刘某香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进行长时间的阻工。
三、答辩人刘某香总共去了“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讨要医疗费三次,其中有两次来去工地仅2个小时左右,另一次刘某香推着丈夫徐某平在工地上睡了两个晚上,刘某香的行为既没有造成工地停工,也没有给工地造成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原告要求答辩人赔偿财产损失的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均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某香
2012年11月26日
蔡某春诉刘某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被告刘某香提交的证据
1、被告刘某香与丈夫徐某平的《结婚证》一份一页---------------------------(1)
2、被告刘某香之夫徐某平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药费收据一份六页---------------------------------------(3)
证据1-2证实:被告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受伤后于2011年11月11日至2012年4月7日在娄底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48天的事实。
3、对证人骆某碧的《调查笔录》及该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页---(12)
4、对证人李某珍的《调查笔录》及该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页----(16)
证实:①被告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在“信步闲庭”小区抬预制板摔伤后在医院治疗期间一直是刘某香护理照顾;②被告刘某香是因为“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老板不积极为其丈夫垫付医疗费被医院停药后不得已才去工地讨要医疗费的;③被告刘某香先后去了“信步闲庭”小区工地讨要医疗费三次,其中两次来去工地2个小时左右,另一次刘某香推着丈夫徐某平在工地睡了两个晚上,刘某香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工地停工。
5、刘某香丈夫徐某平的病友彭某春出具的《证明》及证人彭方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病历一份四页(20)
6、刘某香丈夫徐某平的病友黄某生的妻子刘某容出具的《证明》、证人刘本容与其丈夫黄福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及黄福生的病历一份四页(24)
证据5-6证实:①被告刘某香的丈夫徐某平在医院治疗期间一直是刘某香护理照顾;②因为工地老板不积极垫付医疗费造成徐某平被医院停药后,刘某香先后离开医院三次去工地为其丈夫讨要医疗费,其中两次来去工地2个小时左右,另一次刘某香推着丈夫徐某平在工地睡了两个晚上。
以上法律文书起草人:娄底律师向宗银